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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5-26 分享: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发挥奖励政策导向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帮扶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我局在原《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古府办发〔2021〕39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大扶持奖励力度,我局草拟了《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5月7日至5月17日公开征求了镇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部门)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社会公众

无意见。

——

镇党政办

无修改意见。

——

镇党建办

无修改意见。

——

镇宣传办

无修改意见。

——

镇综治办

无修改意见。

——

镇生态环境局

无修改意见。

——

镇应急管理局

无修改意见。

——

镇公共服务办

无修改意见。

——

镇综合执法局

无修改意见。

——

镇财政分局

无修改意见。

——

镇人社分局

无修改意见。

——

镇市场监管分局

无修改意见。

——

镇公有资产中心

无修改意见。

——

镇网格大数据中心

无修改意见。

——

镇税务分局

无修改意见。

——

镇教体中心

无修改意见。

——

维权中心

无修改意见。

——

镇司法所

无修改意见。

——

镇发改统计局

修改为“对首次新入库的限上批发业、零售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其新入库次年一季度营收比上年度营收增长超50%(含)的,给予1个公办中小学学位指标。”增加“在库限上批零住餐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学位奖励”的扶持力度等。

部分采纳。

镇城管住建农业局

修改增加“新入库及在库建筑业企业的学位奖励”的扶持力度等。

部分采纳。

  特此公告。

中山市古镇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