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设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局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27 分享:

单位全称: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5层

联系电话: 0760-22353327

部门负责人:甄俊强

部门职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参与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