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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6-05 分享: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位于古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12号E14之2(华庭中医诊所),于2026年05月27日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特此公布。

  机构名称:华庭中医诊所 

  地址:古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12号E14之2

  法定代表人:李容葵

  主要负责人:黄富雄

  登记号:MABXN5YQ5T44200017D218

  诊疗科目:中医******

  有效期限:2022年12月20日至长期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古镇分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