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行政相对人:中山市沙溪镇继宏装饰工程部(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A4GWWH69
经营地址: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88号华发生态庄园34幢3906房3室
法定代表人:罗继洪
联系电话:13715626319
案由:拖欠工资
经查,中山市嘉隆置业科技有限公司B区(一期)-宿舍楼一、宿舍楼二、厂房二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承包单位为广东毅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志建设”)。毅志建设将该项目外墙抹灰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分包给你单位,你单位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招用梅元华、郭彦均、江维金等21名工人在该工程施工。现你单位拖欠上述21名工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施工期间工资共计206202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询问笔录》《工人工资数额核实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镇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核对并足额支付梅元华、郭彦均、江维金等21名工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施工期间工资共计206202元。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改正的,我镇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案件受理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市司法局一楼大厅或者中山市司法局古镇司法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嘉隆项目外墙抹灰班组工资数额核实表》
联 系 人:苏步青(执法证号:19121097557)
李颖(执法证号:19121097042)
联系电话:0760-22329806
单位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三号2号楼2楼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