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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2 分享:

  当事人:广东永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71875****

  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恒盛路1号卓越商业广场3栋*****

  法定代表人:旷昌华

  我单位查处广州聚鑫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欠薪一案时,因无法有效送达文书给你单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古人社字〔2025〕第007)。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可到本单位领取该《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古人社字〔2025〕第007)。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古人社字〔2025〕第007)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