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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06 分享:

  中山市古镇镇第二专职消防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1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中山市古镇镇第二专职消防队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