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姓名:张美娜
身份证证件号码:4102211****228****
住所(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本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准予你提出的注册执业医师申请(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10441600001043,打印编码:2207447269),于2022年8月3日准予你提出的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内科)(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10441600001043,打印编码:2209444645)。经后续调查核实,发现你在上述申请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注册执业医师申请(妇产科)时,缺少在综合性医院(二级以上)连续6个月以上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此前,本单位寄往你身份证登记地址的《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协助调查通知书》无人接收,经公告后,你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视为该申请缺少资料。
2.变更执业范围申请(由妇产科转为内科)时,所提交的“为期2年的妇科实习结业证书”,经梅州市卫生健康局核实系虚假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具体许可事项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本单位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上述注册执业医师行政许可和变更执业范围许可。并将你使用虚假实习结业证书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情形记录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内,三年内不受理你的医师执业许可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