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要求,实行医疗机构及诊所备案登记备案制度,现将我镇已办理医疗机构及诊所备案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
古镇镇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1日,已有2家符合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完成办理。
附件:中山市古镇镇2025年6月27日至7月31日已诊所备案及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古镇分局
2025年8月8日
中山市古镇镇2025年6月27日至7月31日已诊所备案及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