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中山市禾双五金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6XTHX9W
住所:中山市古镇镇**********
经营者:陈春梅
公民身份号码:44162419****27****
因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本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于2024年10月17日对你作出《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古镇执罚字[2024]080379号),已于2024年10月12日邮寄送达你,要求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429435元缴纳至指定银行(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行政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赖伽驹、杨星华
联系电话:0760-22316135
单位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5-6层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