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7〕126号)要求,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和就业援助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分局现将2023年3月古镇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核定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我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共3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三号二号楼
联系电话:22329819
附件:2023年3月古镇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
2023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