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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中供办〔2021〕1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14 分享:

各公司、基层社: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经市供销社领导同意,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8日为节日消防安全重点防控期,各公司、基层社对下属生产经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市供销社安全联合检查组将在2022年春节前进行随机监督抽查。

  二、检查对象

  出租物业、仓库和在建物业;农资经营门店;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石油气供应点;出租用于商场、酒(旅)店、娱乐场所等物业。

  三、检查要求

  入冬以来,天气异常干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艰巨,各基层单位主要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亲自带队对所属安全生产区域要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

  (一)加强重点排查。一是重点排查出租物业,严格清理“三合一”场所,同时排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线电路、石油气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严禁电动车在生产车间和出租屋内充电。二是重点排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和仓储项目,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燃放等环节安全管理,禁止各类违规、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三是重点排查石油气经营(使用)单位和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石油气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非法、违规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石油气和危险化学品。

  (二)加强信息报送。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附件1)、《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附件2),相关自查和整改情况于2022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社综合业务科(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


  附件: 

  1.附件1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doc

  2.附件2 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 .doc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