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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中供办〔2020〕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01 分享:

各公司、基层社:

  为深刻吸取温岭“6•13”液化气运输槽罐车爆炸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供销社理事会决定,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为消防安全、强台风和强降水重点防控期。各公司、基层社对下属生产经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市供销社安全联合检查组将在中秋、国庆节前进行随机抽检,督查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重点

  石油气供应点;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出租物业、仓库和在建物业;商场、酒(旅)店、娱乐场所;农资经营门店等。

  三、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正确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和安全意识,将火灾防控工作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统筹落实,做到防疫防火两不误。

  (二) 严格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国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自身实际,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强烟花爆竹、石油气等重点行业排查,禁止各类违规、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二是结合当前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加强农资打假安全检查。三是加强“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出租物业等重点场所排查,坚决杜绝“三合一”场所,排除电线电路、石油气使用及其它安全隐患。

  (三) 加强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附件1)、《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附件2)。总结前期自查和整改情况,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2.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