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群众对市供销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供销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坚决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政务动态52条、财政预决算3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7条、公告公示9条、统计数据2条,并按时更新“开放中山”平台15条数据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2年度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供销社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供销社按照理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开展错别字、敏感词、无效链接等政府信息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为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已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及栏目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时编制并发布2022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会同第三方专业力量,加强门户网站日常巡查及维护,切实把好网站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仍反映出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回应热点的能力有待提升。
2023年,市供销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快信息发布采集及审核,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密切留意涉及供销社工作的舆情动态,进一步提高回应舆情热点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供销社按照《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编制并发布《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应公开的信息在门户网站做好公开;及时办结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中山市12345热线等平台留言;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写作等培训,组织并开展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培训,提高信息发布水平;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领导在主任办公会议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