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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0〕108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通信运营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工智能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填报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368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包括人工智能数据、算力和算法等项目,具体分为以下类别。

  (一)数据类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知识库等建设项目。

  (二)算力类项目: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芯片等建设项目,以及提供训练及推理等计算服务的人工智能算力平台。

  (三)算法类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算法框架、应用算法开发等建设项目(如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无人驾驶系统、知识图谱、机器学习、开源开发框架等),以及基于算法系统的工程化产业化开放应用平台、开放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四)其他项目。对于不能纳入上述三类项目的,作为其他项目填报,主要包括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居、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和服务机器人等高端智能产品建设项目,产业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其它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

  本次征集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和储备项目,原则上所填报项目应为行业内投资规模较大的支撑性、引领性项目,除符合上述项目范围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于续建项目,应为已开工建设但仍在建设期内或2020年内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项目总投资额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对于储备项目,是指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备,“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项目总投资额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关申报要求

  请各镇区工信主管部门在对本辖区人工智能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梳理提出一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将项目汇总并按附表(附件1)格式填写完整后,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1018561239@qq.com)。

  附件:1.中山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宫福林,联系电话:88335073,邮箱:10185612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