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19〕29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加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经信〔2017〕8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区经信部门审核、市工信局汇总复核,拟对周婧等110名总部企业员工(详见附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积分加分,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积分加分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市工信局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88315757
监督电话:88236289(派驻纪检组)、88260286(机关纪委)
地 址:市政府大楼六楼619室
附件: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积分加分汇总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