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市特色产业园的工作方案(修订)》(中工信〔2025〕176号),要求,我局已完成2026年特色产业园申报的企业申报、镇街推荐、项目审查及部门意见征询等流程工作。现将符合要求的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拟将中山市东凤镇万洋众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中山市万洋科技城”申报“智能家电产业”特色产业园;中山市华裕广场租赁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华裕广场”申报“电子商务支持服务(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纳入中山市特色产业园培育管理体系,并授予“中山市特色产业园(创建类)”称号。
一、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7天(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相关企业及镇街请认真核对公示信息。任何个人或单位对公示信息及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具体反映事项及确凿证明材料;
(二)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反映事项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说明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一)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
(二)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
(三)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反馈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39室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15789
监督电话:0760-88305641
特此公示。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