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型服务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5〕186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23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工企业函〔2024〕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现开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型服务商(以下简称“行业型服务商”)第二批遴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为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以下简称“城市试点”)建设,围绕中山市智能家居行业(包括智能家居产品制造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其他关联配套企业),择优遴选有意向、有能力的行业型服务商组建“1+N”或“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利用在特定行业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和较为完善的服务能力带动企业数字化改造,承担完成一定数量的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目标任务。

  二、遴选要求

  详细遴选要求见《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型服务商(第二批)申报指南》(附件1)。

  三、遴选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进行,申报单位按照《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型服务商(第二批)申报书》要求(详见附件2),编制申报书,电子版本汇总为1个文件,报送至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线上申报方式。通过线上系统申报的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网上申报于截止日当天18点整自动截止。经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评审材料,加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张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一正两副),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二)线下申报方式。无法线上申报的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7月31日(使用EMS邮递单位以邮戳为准)前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要求同上),连同电子版(含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和可编辑文档)报送至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

  四、联系方式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

     联系电话:0760-88308273    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1. 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型服务商(第二批)申报指南

                 2. 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业型服务商(第二批)申报书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