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1、附件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概念按《办法》附件4中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四、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五、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属地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附件4)的同时,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进行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25日;纸质材料需要申请书(签字盖章版)和佐证材料合订本(按附件6要求,加盖封面和骑缝章)各一份,请于5月26日前提交至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八、各镇街工信部门要做好企业咨询回复工作,提醒企业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各镇街工信部门要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申报;务必通知到每家需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性,提升推荐质量,并完成现场调研情况表(附件7)。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局将进行通报。
十、请各镇街工信部门于2025年5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纸质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8、附件9,纸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申请书和佐证合订本各一式一份)和现场调研情况表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7室,联系人:朱泽龙,88307014),电子可编辑版汇总表(附件8、附件9)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朱泽龙。
附件: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表
3.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4. 镇街经办人联系方式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7.现场调研情况表
8.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9.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朱先生、王女士,电话:0760-8830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