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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资金项目的公示

文号:中工信公示〔2020〕3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25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资金管理办法》(粤工信财审函〔2020〕20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资金监管防范骗补的紧急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29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落实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财政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38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中山市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镇区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对符合要求的3家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网www.zs.gov.cn/gxj/;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fczj.zs.gov.cn/。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请有关企业和镇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任何个人和单位对公示信息和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320884

   监督电话:88236289(派驻纪检组)、88260286(机关纪委)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四楼437室

   附件:中山市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资金项目扶持计划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