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至10月6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网站发布《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提出在《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六点规范化管理补贴,建议增加对项目产业化鼓励细则“完成生产车间GMP装修并获得医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经研究,我局不采纳该条建议。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