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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的通知

文号:通知〔2025〕20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国家、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有关工作部署,以及《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推动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项目建设,现对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工作补充通过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广东省中山市内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智能家居行业范围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二)申报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在广东省中山市内实施,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三)已完成项目备案、签订项目合同,且承诺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四)申报单位诚信经营,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五)申报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预奖补项目入库的有关要求

  (一)项目资助。

  1.预奖补资金额度。按照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的20%提前下达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推动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建设。

  2.预奖补流程。对申报入库的项目经入库审查合格后,提前下达奖补资金。

  3.奖补资金尾款。待项目按照城市试点政策要求实施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并经验收评审合格后,按照项目应获得的奖补资金额度拨付剩余奖补资金。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的实际投入大于计划投入的,按实际投入计算应获得的奖补金额;实际投入少于计划投入的,按实际投入与计划投入的差额比例退回对应的提前预奖补资金。

  4.验收评审不合格项目处理。项目评审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退回已获得的预奖补资金。2025年12月31日项目仍未完工,退回已获得的预奖补资金。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单位通过线上系统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gdmdtp.com/home)完成项目备案,并在签约环节完善项目合同信息。

  预奖补项目申报入口将于8月25日开放,申报单位需提交《2025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预奖补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责任承诺书》(附件2)、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查询报告,并提交预奖补申请。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24点。经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提交1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申报单位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三、预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一)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申报和初审工作,且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认定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联系电话:0760-88308273)。

  附件:1.2025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预奖补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表

      2.申报单位责任承诺书

      3.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家居产业链全景图谱

      4.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全新企业)

      5.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已备案企业)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