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中府征预公[2021]82号

录入时间:2021年11月05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为实施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需将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属下的3.0235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3.0235公顷,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工业区龙华一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土地现状: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0235公顷,已建设使用。

  补偿安置方式:南朗镇建设发展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与所有权人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原南朗十一队)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分三次于2002年1月15日、2003年1月6日及2003年11月4日共支付了征地补偿款48.6168万元,已落实补偿安置。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D25EEA20210237征地示意图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85212223;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体育路1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D25EEA20210237征地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