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录入时间:2024年01月03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经你镇审核同意上报的中山市坦洲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将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枝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80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该批次用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费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明细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