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整合改造奖励实施细则》2023及2024年度奖励标准的补充通知

录入时间:2023年02月27日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按照《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整合改造奖励实施细则》(中山自然资规字〔2022〕4号)第六条奖励标准中“后续逐年实行奖励退坡机制,具体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明确”的要求,现明确2023及2024年度奖励标准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获批改造方案并按批复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项目,有关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的奖励标准继续按100元/平方米执行。

  二、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改造方案并按批复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项目,奖励标准按95元/平方米执行。

  三、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改造方案并按批复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项目,奖励标准按80元/平方米执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