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中府函〔2020〕115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落地,现对《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府〔2019〕86号)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原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用时9个工作日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用时10个工作日,优化压缩为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用时同为8个工作日。

  二、将原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用时23个工作日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用时20个工作日,优化压缩为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用时同为15个工作日。

  三、将原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用时38个工作日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用时为18个工作日,优化压缩为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用时同为5个工作日。

  四、将原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用时12个工作日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用时12个工作日,优化压缩为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用时同为11个工作日。

  经调整优化后,我市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时间均为39个工作日内。

  附件:1.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调整)

  2.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调整)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