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0年02月05日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电发〔2020〕7号,网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2883800.html)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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