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18〕7号)、中人社发【2018】344号、粤财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受理的创业、就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阜港东路21号
联系电话:0760-23406373
附件1: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批次号A0944200621014).doc
附件2: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批次号A1244200621013).doc
附件3:拟享受岗位补贴(批次号:A0244200621007).doc
附件4:拟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批次号:A1044200621002).doc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