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阜沙镇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阜府〔2024〕8号、阜府规字〔2024〕2号),已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镇决定即日起予以废止。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