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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阜沙镇委员会关于侯建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号:阜委〔2025〕15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8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侯建梅同志任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1年。 


中共中山市阜沙镇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