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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刘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号:阜府〔2023〕3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9-13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强同志任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

  试用期1年。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