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镇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黄国光
案由:无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时间:2026年9月9日09时30分
地点:中山市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