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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阜沙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筹)需求调查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08 分享: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规划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户型配置及政策优化,精准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现面向社会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公租房需求调查群体。根据《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非产业园区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调查群体。根据《中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财产限额。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群体。主要针对本市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镇街(含村级)基层工作的存在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主要包括:(1)镇街工作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老师;(2)镇街卫生监督所、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在岗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3)镇街公安分局正式公安民警、事业编工作人员、辅警,消防及应急救援人员等;(4)市域重大产业平台及镇街现有园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生产一线员工等;(5)镇街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燃气、垃圾处理、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维护保障相关的技术人员等;(6)村(居)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职人员、雇员,以及镇(街)属企业职工等。(7)其他符合申请准入条件的群体。

  二、调查内容

  开展保障群体需求意愿情况,包括申请家庭人数、家庭收入状况、住房现状、本市有无产权住房、购买(租房)意向,期望的房源面积、户型、位置、租(购)价格承受能力等信息。

  三、调查方式与时间

  1.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用线上问卷形式,参与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即可填写,问卷实行匿名制,所有信息仅用于需求分析,将严格保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请在截止日前完成填报。

  四、重要说明

  1. 本次调查仅为需求摸底,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核及房源分配承诺,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配租配售方案并另行公告;

  2. 请务必如实填报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将影响后续住房保障申请资格;

  3. 积极参与调查且信息真实有效的对象,在后续配租配售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轮候范围。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何先生0760-23450928(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调查问卷链接:https://v.wjx.cn/vm/exnat0y.aspx

调查问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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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