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阜府〔2024〕8号、阜府规字〔2024〕2号)文件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拟予以废止。根据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阜沙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3日(8天)
联系单位:阜沙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联系电话:0760-23452326
阜沙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