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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沙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04 分享: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2〕121号)、《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粤财农〔2022〕102号)和《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暂行办法》(中财农资〔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阜沙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阜综办〔2023〕11号)的规定,将《阜沙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2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向镇财政分局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23400108)


  附件:阜沙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