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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30 分享: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卜红娟;彭立志;李凤珍;李自清;杜承龙;杨燕华;王悦;陈志红等人名下的用地已完成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及处置程序,现将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的《闲置土地信息公示》予以撤销。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