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沙镇电子采购执行平台供应商征集入库的公告》(阜府规字〔2018〕1号)文件已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拟予以废止。根据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2年7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财政局阜沙分局提出。
一、提交意见方式
1.邮寄: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人民政府大院内6号楼阜沙财政分局(邮编:528434,联系电话:0760-23400108)。
2.传真:0760-23450005
二、内容要求
包括意见内容、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阜沙镇电子采购执行平台供应商征集入库的公告》(阜府规字[2018]1号) .pdf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