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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统筹作用 大力推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市政协131010号提案办理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分享:

“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和省低碳发展战略部署,把节能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综合提升中山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民进中山市委非常关心我市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构建发展,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31010号)。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回应委员的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我局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的项目,强化了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严控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我局全面梳理排查了我市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重点用能企业清单和项目台账,建立了市镇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对辖区内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例行巡查。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对没有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予以立即关停整顿。对中央督察组没有指出,但经排查发现的“两高”项目问题也进行了处理。同时,结合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最新工作精神,我局完成《碳达峰背景下中山市“十四五”产业节能减碳核心措施研究》《中山市碳达峰路径研究》等课题,并加快开展课题成果转化,编制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初步提出了我市目标任务及能源领域、工业领域、建筑(城乡建设)领域、交通运输物流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推动碳达峰后稳中有降等7大方面的降碳行动,列出了全市对碳达峰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以及推动实现碳达峰的配套保障措施,不断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

二是加快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技术创新。我局转发《关于征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广泛征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积极引导企业推进低碳技术改造,进行绿色发展转型,鼓励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等措施,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我市印发《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山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文件,鼓励全市工业企业通过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等措施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进一步加大对清洁生产、绿色工厂等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精准财政扶持,提高企业低碳的积极性,提升全市绿色发展水平。

三是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关注且致力于新能源产业尤其是氢能和光伏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我市支持加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突破氢能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瓶颈,加速产业升级壮大,实现产业链良性循环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加快光伏应用发展有关要求和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部署,我市聚力搭建政企合作平台,统筹资源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强化整县试点带动作用。同时,“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为原则,加快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等标准体系;聚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鼓励镇街与光伏企业在综合智慧能源等领域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本土大型能源企业的技术优势、资源协调优势;统筹协调推进镇街的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对党政机关建筑、学校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分类施策,加强流程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我市在2023年底前,达到国家提出的安装比例要求,带动中山光伏产业链发展。

资源环境和节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