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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中山粮函〔2020〕11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4-27 分享:

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将企业熏蒸备案登记表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待“智能化粮库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作业前登录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林艺洲,联系电话:8836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