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局不断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中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中山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2021年度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1年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精神,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局法治机关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始终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坚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大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专题活动
局党组会议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开展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列明局工作任务和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任务清单并推进落实。召开市发展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学习。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覆盖全员的学习《新行政处罚法》法治专题讲座。将党内法规列入支部月度集中学习专题,通过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抓好党内相关法规制度学习宣贯。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贯穿到全局工作各个环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油气管道、粮食安全、成品油经营、供用电等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谋划制定《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并组织各相关职责部门推进落实。按照国家和省改革工作部署,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中山实际,围绕关键环节和核心指标谋划出台任务清单,督促建立高质高效的运行协调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1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改革任务36项,有3项改革任务受省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延后完成时间或暂停推进实施,其余8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实施方案已呈报市政府审定),待市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及改革试点经省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继续推进。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梳理。组织各部门开展自查,继续完善创新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予以落实整改。三是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性联合推出“信易保”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自平台上线至2021年11月30日,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已开具了52005笔保函,涉及缴纳保费0.35亿元,可担保的投标保证金总额135.19亿元,为投标企业节省保证金费用共计134.84亿元,大大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有效缓解投标企业融资压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此外,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投标企业中,共为461家红名单企业节省保证金总额为25亿元,减免保单费用91.76万元,并助力企业主动开展信用修复。
2.认真贯彻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联合市商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函》,要求各职能部门全面对照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主动破除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宣传落实,要求各职能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认真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修改完善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办事透明度和便捷性。
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做好“双公示”工作。通过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促进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系统统一对外门户网站-信用中山网,共采集了50个部门,超151万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用数据,并完成省市数据对接。二是依托信用中山网专门开辟“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功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政府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政务诚信考核工作。根据《中山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市镇两级法治中山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政府的表率和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四是做好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
4.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工作。组织发动全市各部门各镇街对缺乏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地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黑名单信息予以清理,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二是依法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中山作为广东省联合奖惩工作试点城市,建成了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并嵌入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做到“逢办必查”。同时,我市创新性地将联合奖惩机制应用于产业扶持资金发放领域,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优先发放产业扶持资金。
5.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一是推动项目备案“网络化”、项目批复“电子化”、行政审批“便利化”,不断深化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全流程网办”。同步扩展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服务对象事项一次申报成功率,行政审批时间不断压减。目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从原法定时限520个工作日压减至19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压缩96.35%。二是做好取消、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的撤销及“粮食收购备案”新增事项认领以及实施清单编制、公开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委托下放镇街依申请办理事项的培训、指导工作。
6.做好价格收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定价目录》,严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和定价权限实施价格管理。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根据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部署,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强化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提高涉企收费的透明度。三是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2011〕15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限制类、禁止类和高污染企业用水差别水价的通知》(中发改价管〔2014〕540号)等政策文件。四是修订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为加强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10月,在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基础上,修订公布了《中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工作计划有效推进完成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出台,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评估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审议;未经局党组书记通过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等形式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汇报情况,不得送审;未经局党组书记签发,不得对外发布及报市政府备案。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关。2021年,按照法定程序研究起草并出台实施了《中山市进一步帮扶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中山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2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3.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法典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等工作。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4.提高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充分利用政策决策开展与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互动和对话,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图文视频政策解读等方式,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并在此过程中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5.协调落实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要求,除涉密或依法不能公开的情况外,执法过程、依据、结果一律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局政务网站等予以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有典型意义案件及时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并公开。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十四五’规划”)纳入了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我局负责牵头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已严格履行了决策法定程序,全程体现了公开民主。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前期课题研究阶段,面向全市各有关部门广泛征集,并提交市政府确定了31项“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包含8项综合课题和23项专项课题,为接下来的规划编制提供了扎实智力支撑。第二是基本思路起草阶段,全面铺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印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组建规划专家顾问组,并同步启动38项专项规划研究。起草过程中,注重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多次深入镇街、部门进行专题调研,赴珠三角周边城市调研学习,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认真研究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加强与省基本思路衔接,并两轮征求部门镇街意见,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送审稿,2020年9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第三是规划纲要编制阶段,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融入规划纲要编制的全过程,以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规划基本思路为蓝本,同时积极做好与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省规划纲要、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以及市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进一步赴杭州、苏州、嘉兴等长三角城市进行调研学习,形成了“十四五”规划初稿。此后三次征求部门、镇街意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开展“我为中山绘蓝图”活动,征集网民建言244条。充分研究吸收各方意见,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纲要送审稿,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委员会会议审定后,报经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21年6月1日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印发。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明行政执法用语规范》,要求坚持文明、柔性、包容执法的原则,做到执法用语文明规范、表达通俗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梳理形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等,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形成配合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组织合力,稳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保障。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均须通过综合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文明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政策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经济领域、投资管理、价格管理、节能低碳、油气安全、粮食管理、国家资源安全、诚信法治等重点方面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各项信访、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信访及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没有出现违规逾期答复等现象。二是严格做好行政执法风险防范评估工作,梳理形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梳理清单》,从对人身自由影响、对生命健康影响、对重大财产权益影响、对社会稳定性影响等4方面对我局34项行政执法事项开展执法风险评估,经评估,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均为低风险,风险可控。三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努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21年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和成品油安全生产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二、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对推动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力度有待加强等。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切入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首先,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依据国家、省、市制度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细则,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要求明确、程序清晰。其次,通过行政综合法律知识的自学、培训、考试等,继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思维。再次,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定期对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推动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就《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修订)》等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能源、粮食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工作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