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办事贯穿到全局工作各个环节。
(二)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我局主动承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协调组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推动扶企政策落地。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我局逐条梳理《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及公有物业减租等扶企惠企政策,动态掌握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情况,全力解决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0年为用户减轻水、电、气等价格负担约10亿元。
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监测监管。严格开展市场监测、储备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储备物品数量和质量情况,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粮油供应稳定、价格平稳。
保障民生和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坚持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价格联动机制、价格政策宣传上“四个到位”,年内连续8个月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605.11万元。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2020年,我局严格对标广州、深圳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重点指标,着重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和质量,有效助推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目前我局3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网上可办率为100%,办理时限和材料也大幅压减,其中22个事项已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大大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明确要求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不得在国家负面清单之外再行制定清单,不得擅自增加市场准入条件。二是修订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修订并公布《中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各项经营服务性收费作出明确规定,让行政相对人明白缴费。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成“四库两网一平台”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和应用,实现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信用预警、联合奖惩、纳税信用服务等功能。系统统一对外平台“信用中山网”公示的行政许可及处罚数据超过130万条,国家下发红黑名单信息超过870万条。二是建成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嵌入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共实现核查超31万次,匹配奖惩信息超4.4万次。对于列入红名单的,依法予以优先或简化程序办理等“绿色通道”。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计划有效推进完成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出台,健全清理工作机制。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不提交局党组会审议;未经局党组书记通过党组会议等形式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汇报,不予送审;未经局党组书记签发,不对外发布及报市政府备案。年内起草实施了4份规范性文件——《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山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等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发出《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清理。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慎重执行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
推进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保证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本年度我局落实的两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依规开展。
依照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视公众参与,主动公开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落实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主动征求公众意见;严格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班子集体讨论等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规范决策事后管理。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本年度我局落实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已贯彻执行,并主动公开公示政策解读,便于公众知悉。
(六)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始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我局开展的行政执法分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进行公开公示。二是坚持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为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三是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向市司法局报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按照上级各项行政执法文件,结合实际细化可操作性制度建设,全年共印发行政执法制度9份。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实行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重点在价格管理、油气安全、粮食管理、诚信法治等方面开展普法。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主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的宣传,实现普法多样化。另外,坚持文明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全年共实施行政许可283宗、开展行政检查70次。
(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制订《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要求,及时更新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目录,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6条,通过《中山日报》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百条,通过“中山发改”“信用中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13条,切实提高发展改革工作透明度,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履行好信息发布、自觉把关等职责,注意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中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精准解读。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回应的针对性。积极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落实局宣传工作、微信公众号等管理制度,加强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
细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双公示信息通过信用中山网对外公开;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在办结后均向社会公开。
(八) 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制订实施《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委议事规则》,明确机关纪委组织议事规则。制订实施《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制度》《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内谈话工作指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家访活动工作方案(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局干部作风和工作监督工作。
严格落实财务经费公开公示、公车、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实施《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管理制度(2020年)》,进一步规范采购事宜;依法开展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主动接受审计主管部门监督,2020年共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次、效益审计7次。
(九)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依规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不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
认真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履行好主体责任,在信访及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没有出现违规逾期答复等现象。全年按规定办结12345热线咨询投诉件273件,信访件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0多宗。
畅通公众监督路径。制订公布《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20年修订版)》,便于公众知晓法定监督途径及对应适用情形,进一步厘清信访受理范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矛盾纠纷。
(十)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养。
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全局切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0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普遍提升。党组中心组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学法制度,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专题学习。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集体学习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储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信息归类不够准确、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度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将2021年定为“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规范年”,下大力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依据国家、省、市制度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细则,要求明确、程序清晰。二是通过行政综合法律知识的自学、培训、考试等,继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思维。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定期对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深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好审核关。
(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渠道。一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改进工作,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注重需求导向,及时全面公布和更新信息。三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三)提升普法工作质量。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年,我局将继续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执法职能,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局工作计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二是注重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落实局法治宣传方案,在执法过程中落实普法责任;同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行业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主题活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建立完善我局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