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9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我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修订我市防雷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费管函〔2016〕97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