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康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小榄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贯彻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价〔2010〕130号)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公布中山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中发改〔2014〕286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原《中山市物价局关于小榄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批复》(中价函〔2013〕238号)同时废止。请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