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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3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中发改产业函〔2026〕1042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8-31 分享:

潘洪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湾港澳台企业中山创业扶持资金,助力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35309号)收悉,经综合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外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中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切关注和宝贵建言。第135309号提案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纵深推进的时代背景,紧扣中山“4+6”新“十大舰队”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需求,分析了湾港澳台企业来中山创业面临的痛点堵点,并提出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明确扶持条件、配套服务保障等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对于我们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需求、吸引优质湾港澳台企业落地、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我局吸收采纳相关建议。

  一、聚焦“4+6”产业集群,筑牢产业集聚发展底座

  围绕提案关注的“4+6”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我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紧密协作,系统构建了层次分明、协同联动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为湾港澳台企业落地中山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一)系统构建产业集群政策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打造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的实施意见》,集中优势资源以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等四大产业为引领,联动高端装备、光电光学、灯饰照明、中山美居、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时尚等六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新时代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先后制定印发《中山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山市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十大产业发展行动方案,陆续发布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光学等产业系列专项扶持政策,构建了“1+10+N”政策体系。实行专班化运作机制,依照“一个产业集群、一位挂点市领导、一个牵头部门”模式,由牵头部门统筹搭建日常支持服务机制,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推进产业集群建设。

  (二)前瞻布局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2025年市政府1号文发布《中山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布局人工智能、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基本形成了“4+6+N”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6年6月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中山市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行动方案(2026-2028年)》,提出实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等八大行动,明确要发展壮大新能源、生物医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着力培育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氢能和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目前全市已培育智能家电、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美居2个五百亿级集群。上述产业集群的蓬勃发展,为湾港澳台企业落地中山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完整的产业链配套,新落户企业可快速融入本地供应链体系,有效降低市场拓展成本和产业对接门槛。

  (三)搭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我局出台《中山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围绕“4+6”制造业集群发展,聚焦新兴和未来产业,重点支持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数字贸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专业服务、新兴和未来产业等七类生产性服务业。2026年以来已有5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获得认定,集聚区内入驻企业可享受投融资、设计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对经认定的集聚区内管理机构、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等项目,可自第二年起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和省服务业类发展资金。同时支持镇街按照实际情况对集聚区内高层次人才的户籍、住房、随迁配偶就业等提供便利服务。上述举措为湾港澳台企业落地中山提供了从产业载体到公共服务的系统支撑,有助于降低创业初期的空间成本和配套门槛。

  二、强化产业科技创新供给,赋能企业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我局与市科技局协同发力,持续完善创新平台体系,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为湾港澳台企业来中山开展技术创新提供全链条支撑。

  (一)推动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全市已获批的1家国家工程实验室、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平台资源,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联合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出台《中山市战略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企业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予以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这些创新平台可为湾港澳台企业提供技术验证、联合研发、成果转化等全链条支撑,帮助初创企业大幅降低技术创新的硬件投入和试错成本。

  (二)加快中试平台体系建设。我局制定《中山市关于加快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重点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集群和细分专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平台。目前我市凭借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和光电半导体封测,已构建起“存储+光电”双线并进的封测能力矩阵。中试平台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对于湾港澳台企业中处于技术产业化初期阶段的项目尤为重要,能够有效解决“从技术到产品”的“最后一公里”瓶颈。

  (三)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市科技局于2026年启动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政策修订工作,在新修订的政策中设置未来产业引导项目、新兴产业攻关项目、传统产业优化提升项目、区域联合攻关项目和培育类科研项目等五大专题,增加省市联动、“补改投”等联动支持方式,进一步探索创新组织实施方式。重大科技项目旨在攻坚关键核心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是市科技局的核心工作任务之一。目前该政策已完成面向社会公众的征求意见,将在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该政策实施后,将为湾港澳台企业参与中山科技创新提供明确的路径指引和资金支持。

  (四)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我局出台《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及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科技研发、商贸流通等多个领域专项政策,构建“1+N”政策体系。注重引导制造业企业提供全流程解决方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制造业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持续争取国家和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扎实做好政策宣导、落地实施及成效反馈工作。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为湾港澳台企业融入中山本地产业链、供应链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合作空间,有助于其快速实现业务落地和本地化发展。

  三、统筹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拓宽创业扶持资金来源

  针对提案提出的“政府出资+社会资本联动”资金运作模式,市财政局立足财政收支紧平衡实际,积极盘活存量产业基金资源,以有限财政资金高效撬动社会金融资本。

  (一)持续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坚持精准施策、精打细算、杠杆增效原则,以有限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推动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积极接纳关于设立湾港澳台企业中山创业扶持资金的建议,明确将联动大湾区创投力量,以少量财政资金撬动社会金融资本,高效撬动市场力量参与,激活企业主体活力,赋能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提质增效。

  (二)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化中山与湾港澳台产业合作,强化湾区几何中心资源枢纽作用,通过精准化、常态化、持续性的财政资金投入,全方位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产业朝着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方向稳步发展,丰富全市产业业态,培育全新经济增长亮点,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市科技局在新修订的科技发展专项政策中增加了“补改投”等联动支持方式,进一步探索创新组织实施方式,与提案中“政府出资+社会资本联动”的资金运作模式高度契合,为后续探索设立湾港澳台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积累了制度经验。我局将配合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论证提案所提“政府出资+社会资本联动”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在严控新增财政投入的前提下,通过盘活现有存量产业基金、优化资金配置结构等方式,探索建立面向湾港澳台企业的创业扶持机制。

  四、深化粤港澳台产业协同,拓展区域合作发展空间

  我局与市投资促进局、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等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搭建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协作网络,为湾港澳台企业来中山创业提供从产业导入到市场拓展的全方位对接通道。

  (一)构建湾区产业协作网络。我局坚持“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大战略:一是东承深港,全力推动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规划深中经济合作区,探索“深圳总部+中山基地”“深圳研发+中山智造”模式;二是西接江门,深化横向产业协作,共建4个县域特色产业园;三是南联珠澳,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四是北融广佛,规划万亩级智能家电产业园与佛山共建万亿级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上述举措构建起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协作网络,为湾港澳台企业来中山创业提供了从产业导入到市场拓展的全方位对接通道。

  (二)深化对港澳招商引资。市投资促进局积极链接港澳国际资源,先后多次赴港澳开展招商工作。在香港成功举办香港-中山投资交流会,现场推动一批招商项目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参加“2025香港国际生物科技论坛暨展览”“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交流会”“粤港澳大湾区‘AI+医疗卫生’产业交流会”“广货行天下·中山百货进澳门”等招商推介活动,面向港澳企业家宣传推介中山发展机遇和投资环境,有效扩大了“投资中山”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拓展对台经贸交流。2026年6月28日,市投资促进局成功举办“台商聚中山·产业耀湾区”2026年粤台经贸交流会暨深中通道开通两周年招商推介会,面向与会台商台企代表和深圳企业代表推介中山投资营商环境。活动现场推动一批产业合作项目签约,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充分彰显了中山对台资企业的强大吸引力。

  (四)做好港澳台创业服务与政策宣传。市委统战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部门的对接联系,邀请港澳青年、初创企业等到我市开展创业考察交流;依托港澳社团、商会、青年组织等做好我市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推介工作。市委外办借助中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平台,积极配合做好惠企服务政策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明确表示,所有产业政策对内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一视同仁,一体适用、标准统一、同等兑现,在人才引育、技术改造、融资渠道等方面倾斜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化配套服务与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创业门槛

  我局以三个“先一步”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各会办单位从企业培育、品牌建设、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力,为湾港澳台企业来中山创业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

  (一)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三个“先一步”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先谋一步”的初心强化制度引领顶层设计,完善《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供给,对标先进谋划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取得实效。以“先行一步”的决心汇聚典型案例示范标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政务服务高效便民利企模式、数据赋能产业生态链协同创新等多项创新经验被全省推广。以“先迈一步”的目标培育企业发展良好生态,参与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多项指标监测结果达到全省最优水平、多项指标企业调查满意度居全省前列。深中无差别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区域一体化市场活力不断强化。

  (二)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断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积极实施龙头骨干和领军企业双培育机制,支持大企业“顶天立地”,同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在人才引育、技术改造、融资渠道等方面倾斜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全市所有产业政策对内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一视同仁,一体适用、标准统一、同等兑现。

  (三)提升检验检测与公共服务能力。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已落户中山,作为其在大湾区的唯一布局机构,将极大提升我市在检验检疫、标准认证、安全与功效评价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发挥市化妆品行业协会、香山化妆品产业研究院等社会组织作用,搭建企业间经验分享、信息交流平台,推广成功实践。上述公共服务资源面向包括湾港澳台企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开放共享。

  (四)推进产业质量与品牌建设。我局牵头制定《中山市品牌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系统实施品牌质量、品牌培育、品牌焕新、品牌赋能、品牌保护、品牌提升六大工程,全方位提升中山产业集群的品牌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推动质量强企,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以评促改推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阶次提升,帮助包括湾港澳台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培育“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中山老字号”企业品牌,鼓励符合条件的湾港澳台企业参与老字号品牌培育和认定。依托重点展会平台,构建“线上新媒体+线下展会”多渠道宣传矩阵,全面提升“中山智造”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市市场监管局在化妆品领域印发《中山市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质量体系提升行动,持续提升产业质量水平。

  (五)提供注册备案指导与政策咨询服务。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企业调研,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积极为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内的创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注册备案指导等服务。我局将持续推动涉企服务效率提升,深化与各会办单位的协同联动,围绕湾港澳台企业来中山创业的实际需求,在商事登记、项目审批、人才引进、跨境资金流动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中山产业发展和湾港澳台企业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