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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中发改收费函〔2026〕884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7-30 分享:

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关于制定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及《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现对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

  (一)单人间:1800元/月·人;

  (二)双人间:1400元/月·人;

  (三)四人间:1000元/月·人。

  二、护理费

  (一)自理:500元/月·人;

  (二)半护理:800元/月·人;

  (三)全护理:1600元/月·人。

  以上收费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请你单位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