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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横栏镇福祥园绿色生态公墓收费的函

文号:中发改收费函〔2026〕6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6-10 分享:

横栏镇政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规定,“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如需收取维护管理费,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实际成本明确收费标准”。

  经研究,你镇福祥园绿色生态公墓为村级公益性公墓,经征求民政、财政部门意见,现废止《关于横栏镇福祥园绿色生态公墓(第二期)收费的批复》(中价函〔2011〕62号),请你镇严格依照《殡葬管理条例》及发改价格〔2026〕108号文有关规定对福祥园绿色生态公墓进行管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