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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中山东部外环高速民众北服务区加油站编码55LIAN01_2T13#、编码55LIAN02_2T14#等2个规划点新建加油站的函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6〕403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4-24 分享: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石油分公司:

  报来《关于中山东部外环高速民众(新)服务区2座加油站#585和#586规划点新建项目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以下2个规划点新建加油站。

  (一)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东部外环高速民众(新)服务区东加油站,该加油站位于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民众(新)东服务区内,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3序号585#编码55LIAN01_2T13#规划点。

  (二)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东部外环高速民众(新)服务区西加油站,该加油站位于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民众(新)西服务区内,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3序号586#编码55LIAN02_2T14#。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建设竣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页上方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中山市”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事项,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