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
《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原8枪加油机更换为4枪加油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编码114#规划点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站内加油机。改造前,该站共有6台8枪加油机,共计加油枪48支;改造后,该站共设6台4枪加油机,共计加油枪24支。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改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6日
附表
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