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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中山市编码114#规划点改建加油站的函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6〕183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2-27 分享:

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

  《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原8枪加油机更换为4枪加油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编码114#规划点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站内加油机。改造前,该站共有6台8枪加油机,共计加油枪48支;改造后,该站共设6台4枪加油机,共计加油枪24支。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改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6日




附表


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序号

加油站名称

证书编号

所在路段

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序号及编码

1

广东粤宏环镇石化有限公司

44T11045

中山市小榄镇西区太乐路48

附表7:序号114#编码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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