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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12-31 分享:

序号

反馈意见情况

意见采纳情况

1

建议降低调价幅度。

部分采纳。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本次定价采用调增幅度相对较低的方案一,并适当降低合表水价。

2

建议供水企业加强成本约束、成本公开。

采纳。供水企业要进一步挖潜增效,降低成本,做好供水运营成本、资金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等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的监督。

3

建议提价更要提升服务质量。

采纳。行业主管部门将强化对供水企业的管理,推动供水安全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调价后,供水企业将从工艺升级、设备更新、加快实现抄表到户等多维度保障供水安全和稳定,进一步优化服务响应,提升服务质量。

4

建议加强民生保障。

采纳。为减少水价调整对困难群体的影响,加大优待群体的优惠力度。在原对我市困难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实行减免收费水量的基础上,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我市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党员)人员,纳入执行减免用水范围。同时,提高减免收费水量标准,每月每户减免水量由6立方米增加至8立方米。

为推动优惠政策有效落地,水价调整政策生效后,供水企业将对接民政等部门,执行用水减免政策。

5

建议同城同网同价。

部分采纳。随着“供水一盘棋”的推进,后续供水服务区域归入相关价区的,直接适用该价区价格,未来最终实现全市同网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