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5年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288号),现将我市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年中山市重点用能单位
全市共有67家重点用能单位(详见附件2),其中年综合消费量超过10000吨(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39家,年综合消费量5000吨(含)至10000吨(不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28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重点项目投产和企业用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重点用能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节能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应当按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应当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用;应当大力推动节能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按照省能源局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要求,我局将对未开展节能监察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5年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5〕288号)
2.2025年中山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