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市殡仪馆:
为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市遗体接运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殡葬基本服务中的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统一按180元/具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其他规定
对在我市死亡且遗体在中山市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提供遗体接运服务的,应严格按照《中山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中民福字〔2015〕25号)规定,实行免费保障。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9月4日